李文亮医生的头七,撤销训诫仍没等来
2020-02-15 22:0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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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2月7日凌晨,众多国人通宵刷机、彻夜未眠。皆因武汉李文亮医生病危。最终,李医生逝世的消息尘埃落定。然后,全国群众情绪明显不够稳定……再后来,很多悼念声音被压制下去。“据说”有人利用医生逝世这件事,在网络上“带节奏”,借此宣扬西方某些不良思想,甚至上升到了“颜色革命”的层面。

本人也不知道这些负能量是不是真的,为了表达本人的政治正确,本人特地屏蔽了那些不知真假,喧嚣杂乱的声音,并第一时间关注我国官媒一号,央视发布之消息。

于是,在李文亮医生逝世当天,多年没和央视深情对视的本人,有幸看到了《新闻联播》对李医生一生的高度赞美。电视上,那位央视女主播发型凌乱,一脸伤感的说道,李文亮医生在新冠疫情爆发的初期,就向外界发出了防护预警,但是自己却在工作当中不幸被感染,最后经过抢救无效去世了……

李文亮医生逝世第二天,正月十五的央视《2020年元宵特别节目》上,央视舞台大屏幕上出现了李文亮医生的照片。央视诸位主持人声情并茂的诗朗诵中,赞颂李文亮医生是用生命呵护生命的白衣天使。

其实本人一向政治正确,但本人更注重实事求是。央视的赞美词洋洋洒洒过于堆砌,反倒让本人起了疑心。总感到是故作姿态,总感到是避重就轻。报道姿态如此的华丽壮观,无非还是基于“维稳”。其目的无非是让全国医护继续保持斗志昂扬,让全国百姓继续保持情绪稳定。

但是关于李文亮医生最切身的个人权益,他们却只字未提。

为什么实质性问题就是不愿触及?

我们是法治国家,既然一开始当局弄错了,或者可以说是“误会”。那就给予李文亮医生彻底平反,恢复名誉,撤销训诫。

当然,央视发布的信息都必须是四平八稳,华丽篇章,绝对的正能量。平反这种事情,想来当局总要反复斟酌一下才能决定吧?

而且李文亮医生逝世当天,也有个让人欣慰的消息,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调查组赴武汉,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。

可是,如今李文亮医生的头七都过了,也没听到平反的动静。

2月11日,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广州接受西方四大通讯社之一,英国最大通讯社路透社的专访。面对镜头,谈及李文亮,钟南山哭了。钟南山说,“我认为大多数人,都认为他是中国的英雄,我也是。我为他骄傲,他早在12月份就把真相告诉人们……”

既然从上往下都认为李文亮是中国的英雄,为什么不能用英雄的待遇来对待他?既然认为李文亮医生没有造谣生事,为什么不能让他体体面面的走?

从小了说,李医生是眼科大夫,他眼睛里揉不下沙子。

从大了说,对一位英雄而言,没有什么比英雄的清誉更为重要。

可是,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奔赴武汉,调查尚未开启,有些“社会精英”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,疯狂洗地,力图把水搅浑。

本人下面对这些“精英”的洗地套路逐一分析,以正视听。

洗地一:公安当时认为李医生造谣,合情合理。

理由是,毕竟在当时情况下,事情并未搞清,当局尚未定性。那么李医生擅自在微信群发布消息,引起众人恐慌,就是造谣。所以给予李医生训诫,合情合理。

既然当时认为李医生造谣是合情合理。那么现在已经证实李医生不是造谣,应给予撤销训诫,为什么就不合情不合理?

洗地二:李医生发布消息确实不实,他声称发现SARS,此乃用错误信息误导民众。

李医生当时确实声称发现SARS,但在当时情况下,权威机构既没有发布疫情通告,也没有对此种病毒做出严精确定义。假如你发现了这种不明病毒,你会怎么描述?既然这种病毒和当年的SARS冠状病毒高度类似,李医生用SARS来提醒众人,并不过分,没有任何不妥之处。

李医生逝世的第五天,2月11日,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正式将该病毒命名为“SARS-CoV-2”,并认定这种病毒是SARS冠状病毒的“姊妹”病毒。此权威机构的定性,再次证明李医生发布的消息在当时来说,措辞正确、富有理性。在当时众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,SARS是对这个病毒的最好定义,可以迅速唤起众人的惊恐回忆,让众人提高警惕、趋利避害。

洗地三:针对李文亮的训诫不是行政处罚。

言外之意,这个训诫其实不算啥,不过就是个批评教育。一没强制,二没关押,三不罚款,四不入档,你们何必较真?

那到底训诫是不是行政处罚?

从法理上讲,训诫不是行政处罚,这个讲得通。要咬文嚼字,本人可以写上几万字的论文来证明“训诫不是行政处罚”。保管洋洋洒洒、无懈可击。

但从实际意义上讲,远了不说,仅仅这几十年发出的训诫,如果不算“行政处罚”,貌似也说不通。

那么什么是训诫?

训诫,是因社会上虽然存在某些违法乱纪,但有些行为尚且轻微,不值得抓进去消耗牢饭。于是执法部门就对这些坏分子进行批评教育,并责令其马上改正,不得再犯,再犯必抓。

训诫这个词定义是很简单,但是训诫这个执法行为衍生出来的复杂信息,就算法律界诸多专业人士也未必能理顺,更不用说普通老百姓。

有关于训诫衍生出来的复杂信息,本人来理顺下。

首先,训诫确实不存在强制,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的。大部分训诫在实际中一定存在强制。不可能衙门给你打了电话,你直接拒接。或者你接了电话,然后嚣张的对电话那边说:老子不去,你爱咋地咋地。

你敢不去是吧?除非你是高衙内,可惜你不是。

去了,也不会有好脸色。毕竟衙门喊你过来,这碗茶没有那么好喝。倒茶的人通常不会对你温柔似水。在你们共同品茶过程中,如果训诫室里没有发生河东狮吼、咆哮辱骂、甚至一些“人体接触”,已经算你运气爆棚,出来后你应该赶紧去买福利彩票。

既然来接受训诫,无论这个训诫本身对错,无论这个训诫是否合法,你都得放下做人的尊严,老老实实低头装孙子。

而且明知道很荒唐,还得乖乖的在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书上签字画押,承认自己错了,承诺以后绝不再犯。

对于李医生这样的一介书生,一辈子没做过坏事,却因为说几句真话就被如此一番嘲弄作践,然后还被全国媒体包括央视大做一番批判,这算不算奇耻大辱?

真要讲法律,从法律上来讲,这一次训诫是严重侵犯了李医生的人身权利。

所以训诫这个行政措施,许多年前庙堂之上制订之时,那些大员确乎不想把它弄成一个行政处罚。但是架不住天高皇帝远,再真的经书,到了下面一定会被各路和尚念歪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并不是规定它不是行政处罚,它就真的不是行政处罚。

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,大多数还是会演变成实际意义上的“行政处罚”。

民间不懂复杂法理的老百姓,他们可不会咬文嚼字。他们只看到李文亮医生被迫在白纸黑字的训诫书上签字画押,谁会相信这不是行政处罚?

还有,训诫是否记入个人档案?理论上说是不记入的,但是……全国各地山峦叠嶂,云雾缭绕,有神仙就必有妖精……总之中国特色,自己猜吧。

而且在中国当前国情下,但凡被衙门叫过去的,必然是“性质严重”,招惹官非必犯口舌。吃瓜群众定会议论纷纷,制造出大堆流言蜚语,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和利益伤害。

所以,并不是某些法律精英说训诫不是行政处罚,它就真的不是行政处罚。

而且,本人认为李医生受到的真实惩罚,远远比行政处罚要严重的多。理由再简单不过,李医生在1月3日接受训诫,4天后,1月8日被感染新冠病毒,最终不幸身亡。

李医生是一位专业医师,他很清楚这次的病毒高度类似当年的SARS,异常凶险。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训诫,李医生在诊治病人的时候,一定会认真给自己做好防护。但是自从接受了这个训诫,他不敢了。毕竟上有老下有小,他也怕被抓进去。

如果在医院工作期间“惺惺作态”,对自己做出全面防护,这岂不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“传播谣言”?

这个训诫没有任何积极效应,反而让我们的社会,让我们的李医生付出了沉重代价。

洗地四:李文亮作为一个医生,他第一时间发现病毒,应走正当程序,马上上报。而不是知情不报,偷偷转告。

被感染新冠病毒,李医生的最后10天,在ICU重症监护室病床上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,他曾讲过,“我是小医生,不是专家教授,没有什么履历。”

一家医院的一线搬砖小卒子,有自己的上级,有自己的领导,这种事哪轮得着他上报,他没有资格。

就算不走正规程序,和上面非正规通个气,也办不到。一个底层小医生妄想和上面大员们对话,他也够不着。

更况且,在当时他这个小卒都知道了“高度疑似SARS传染病毒被发现”的事实。在同一家医院,他身后那些位高权重的,能和上头大员说得上话的人却丝毫不知……谁信?这种事儿只能骗鬼。

那些洗地者无非是看他不能说话了,就妄想把脏水都泼到他身上,让他来背黑锅。

按照央视的通报,李医生确实没有造谣,反而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做了一件好事。那么为什么不能给他平凡,撤销训诫,恢复清誉?

人走了,走的并不心安,走的遗憾满腹。李文亮医生是背着一根刺走的。

原来以为,既然国监委调查组都去武汉了,必能高效工作。尽快督促有关部门迅速给李医生开出一纸撤销训诫的文书,在头七这天告慰李医生的在天之灵,从法律层面上为李医生彻底洗刷冤屈。

本人想多了,原来此事并非他们的第一考虑。

那,第二考虑和第三考虑总能排上号吧?再等等看。

毕竟国难当头之际,安定民心比维护脸面重要一万倍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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